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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
程序员情感CBD
: 贴子 839191
haitao
·
2010-08-25 05:14:43
·
阅读: 377
是国家报销给捡者后,由国家向丢失者索取
这样,才能避免因为丢者无赖而导致捡者长时间承担保管和上交所需的费用
相关信息:
这个捡到失物要妥善保管的法律条文是相当地扯淡,可以催生一种骗术。
(160字)
(
疯子张
[685]
2010-08-25 12:58
)
这个保管、上交所需的费用国家不报销的前提下,要求公民这么做,是不合理的
(93字)
(
haitao
[384]
2010-08-25 13:00
)
其实还有一条规定,捡到失物的人可以向失主要求一定的报酬,但如果失主不给,也没办法,并不强制。
(空) (
疯子张
[324]
2010-08-25 13:03
)
是国家报销给捡者后,由国家向丢失者索取
(33字)
(
haitao
[376]
2010-08-25 13:14
)
这样也不行:可能有人捡到价值100元的易损物品,却花了10000元去保管(或者声称保管花了1万元),然后向ZF要求获得保管费。
(29字)
(
疯子张
[323]
2010-08-25 13:18
)
两个人合伙,可以骗ZF的钱了:一个人演失主,并最后放弃失物并不愿意支付保管费,一人扮演拣物者,弄个高额保管费骗ZF。
(空) (
疯子张
[367]
2010-08-25 13:21
)
ZF没着落,是正常的社会成本,它不能由个人承担,ZF承担是最合适的
(51字)
(
haitao
[332]
2010-08-25 13:23
)
国家先报销,除了防止丢者不付保管和上交的成本,还可以防止另一种诈骗
(99字)
(
haitao
[355]
2010-08-25 13:21
)
我覺得責任和收益對等
(137字)
(
dead_lee
[318]
2010-08-25 1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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